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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来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工作进展
本届政府任期开始至今,4年来,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持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2006年全省高新技术工业产值比2002年增长146%,达到4426亿元,年增长24%;高新技术工业增加值比2002年增长110%,达到946亿元,年增长20.5%,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长速度8个百分点,所占比重从2003年的12.6%提高到去年的16.7%,提高了4个百分点。
一、高新园区和特色基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一是布局日趋合理。通过多年的努力,今年年初宁波高新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宁波高新区的升格为进一步推动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更好发挥杭州和宁波两市的引领作用,加快以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为重点的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通过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以园区为主,特色基地为辅的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已基本形成。目前,全省有国家级高新区2个,省级园区11个,拥有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38家。22家为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3家为国家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加快集聚。到2006年底,全省13个国家、省级高新园区,38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共集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26家,占全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43.7%,园区内已建有孵化器11家,孵化面积和在孵企业分别比2002年增长131%和159%,约占全省的40%和60%。三是园区基地对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贡献不断提高。2006年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074亿元,比2002年增长236%,年增长35.5%。2006年基地实现工业总产值1826亿元,比2003年增长174%,年增长39.9%。2006年园区、基地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比例达到14%,分别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507亿元、102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省的比例达到57%。
二、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调整进程加快
企业队伍不断扩大。到2006年,全省共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348家。447家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数占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8%左右。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是2002年底的2.22倍,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2002年底的2.13倍。海正药业、吉利控股集团、中控集团、海天集团和博威集团等5家成为了首批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企业规模不断扩张。2006年,全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4949亿元,产品销售收入4898亿元,出口创汇187亿美元,利税总额667亿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220%、229%、440%和168%。工业总产值占全省的比重接近18%,比2002年提高2个百分点。
企业高新技术含量不断提高。2006年,全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实现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3701亿元,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73.4%,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83.6%。高新技术企业所缴税收的78.1%、利润的74.1%和创汇的85.2%来自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
三、创新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
创新平台建设全面启动,创新资源得到整合集聚。在2004年启动实施新药创制和集成电路设计两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6年,进一步在软件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现代纺织技术及装备、环保装备、五金和服装产业等领域,启动建设6家省级行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计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将为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目前,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加快,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至2006年底,全省已拥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49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6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比2002年增加了339家。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建有省级研发中心的企业比例比2002年提高了6.1个百分点。
孵化体系日益完善,孵化功能不断提高。至2006年底,我省共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64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9家。总孵化面积达到136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近2200家,在孵企业从业人员超过3万人,总收入近40亿元,累计毕业企业300多家。比2002年,孵化器数量、孵化场地面积、在孵企业分别增长了113%、200%、206%。一个以综合性孵化器为主体,以专业孵化器为特色,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软件创业园、中俄科技合作园并存,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类型多样、主体多元的,颇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格局正在形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成为造就新生科技型企业的重要源头。
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服务功能不断增加,区域产业技术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至2006年底,全省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总数达到72家,其中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8家。中心总资产近16亿元,服务企业12000多家。4年中,新增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60家。
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建设力度加大,研发能力得到增强。至2006年底,国家和部级重点实验室4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68个,研究人员2000多人。累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489项,项目经费近7亿元,获省部以上奖励328项,获专利599项。
引进共建创新载体,集聚科技创新人才。至2006年底,全省科研机构总数已达450多家。据不完全统计,已累计引进共建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和浙江太极信息技术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343家,集聚科技人才7450人。
重点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加快,科技服务再上新水平。全年通过网上技术市场发布技术难题12931项,正式签约2425项,合同金额18.91亿元;高新技术商品交易327项,金额10亿多元。全省有专利代理机构(办事处)50多家,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70多家,各类工程技术、科技评估和科技信息等咨询服务机构500多家,专职从业人员1500多人。
四、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2003年-2005年在信息化、服务业现代化和纳米技术等领域,针对区域块状经济的科技需求,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60多项,科技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实施网络和通讯技术及装备、数字多媒体技术及应用、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重大应用电子技术和新型电子元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高效节能技术、重大机电装备、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绿色化工技术、现代纺织与服装加工技术及装备、高档皮塑加工技术及装备和纳米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等12个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共安排项目238项,计划总投资48亿元,其中研发经费17.6亿元。“十五”以来,全省共组织实施了省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570多项。
加强与国家863计划成果的对接。我省从2003年始就开展“国家863计划成果与浙江民营企业对接活动”。4年来,已经促成50项国家863计划成果与浙江民营企业成功对接,总投资超过30亿元。目前已经有15项对接项目进行试生产和生产,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亿多元,利税超7000万元。2006年,为利于建立我省民营企业与国家863计划成果对接的长效机制,科技部批准创建“浙江国家863计划产业化促进中心”。通过对接活动,我省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更加关注国家863计划成果。
积极争取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年中,争取到国家火炬计划项目960多项。争取国家创新基金项目475项,获国家资助经费2.8亿元。争取国家863计划和支撑计划项目资助经费6亿多元。“十五”期间,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化计划经费8亿多元。国家信息化示范省工作,我省共完成信息化关键共性技术项目17项,获77项技术成果和12项发明专利,形成37个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五、不断完善创新制度,创新环境明显改善
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大决策,全面贯彻全国科技大会和全省自主创新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制定自主创新配套政策,出台了有关实施细则。出台的关于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所得税的政策措施,在全省引起很大反响,对进一步鼓励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2006年,全省全社会科技投入405亿元,R&D投入210亿元,全省财政科技支出54.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28.6%和21.7%。R&D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4%,比2002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省全社会科技投入、R&D投入分别提高了255亿元、152亿元。尤其是财政科技投入占比下降,反映出社会参与科技创新的力量在不断增强。
虽然过去的4年中,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取得较大的成绩,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还不大,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例还不高,2006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仅为15.9%,远远落后于广东、江苏和上海等省市。二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环境不够完善,孵化科技型企业能力不强。三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不能很好落实,有些政策与发展高新技术的要求也不相适应。这些问题都需要寻找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2007年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工作打算
将紧紧围绕《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力争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翻二番”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目标,以高新技术产业“翻二番”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两个运动计划统领全省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工作。2007年,要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2004年翻一番,达到5200亿元,比上年增加24%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25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7%。
一、以节能降耗减排增效为重点,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要继续围绕《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再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项,重点项目200项,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科技项目10项,重点项目100项。加快在研项目实施和成果应用,努力在软件、通信、新能源和重大机电装备等若干高新技术领域,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突破一批传统产业重大、关键的共性技术难题。
要继续加强与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和国家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项目的支持。鼓励和支持我省具有实力和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早期介入国家科技计划,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化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发展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计划项目经费5亿元以上。
二、加快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集中力量建设好在建的6家行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尽快发挥已建和在建8家平台的作用。开展工业自动化、嵌入式系统、皮革、绿色化工、轻工和汽车及零部件等平台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编制工作,成熟一家,启动一家,不断提高行业、区域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探索和总结平台建设和运行模式,提高平台的服务水平,努力使创新平台成为科技要素集聚高地、科技创新高地和科技成果转化高地。
加快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新增100家左右省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等。鼓励大中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发机构,有条件要建立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积极争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落户我省。瞄准世界先进技术,加快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建立,提高研究开发能力,实现技术突破。
加快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要按照扩大规模、增强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编制“十一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加强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技术与服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其它配套能力等建设,孵化能力要有一个较大的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新增在孵企业200家以上。
加快重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要按照推动高新技术服务于区域经济质量提升的目标,完善“十一五”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发展规划和措施;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加大培育力度,新建8-10家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一批行业技术中心;鼓励和支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技术开发和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的主要力量。
三、加快建设全省高新技术园区、基地,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进一步完善全省高新技术园区、基地发展规划,以杭州、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优化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温台沿海产业带、金衢丽产业带的发展布局,推动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示范区;宁波国家高新区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杭州国家高新区争取扩区方案获得国家批准,绍兴、嘉兴、湖州等省级高新园区升级方案编制完成;保留并进一步发展设在经济开发区内的9个省级高新园区;加强高新园区发展条件建设,集聚优质研发机构,进一步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开展高新园区产业发展和创新能力的评估考核,继续推进高新园区环保、信息化等产业发展环境建设;加强高新园区和基地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有条件的园区要成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基地;新增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4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技工贸总收入、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达到3200亿元、2700亿元、240亿元和2300亿元、2200亿元、210亿元。园区、基地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的比重再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2%以上。
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一是做好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扩大规模,深度推进,扶持一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做到试点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发展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新发展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50家,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20家。三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技工贸总收入、利税和创汇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超过30%,其中技工贸总收入超过6500亿元。
四、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高新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将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作为重大科技专项、平台建设和各类科技计划的重要目标。通过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和行业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筑一支面向高新技术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开发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通过深入实施“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600名,加快推进“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培养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研发人才1000人以上。通过深入引进大院名校战略,团队式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建设,形成若干支为区域块状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的科技服务队伍。通过企业建设,造就一支既懂管理又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比较熟悉、具有创新创造能力的企业家队伍。通过职工培训和再教育等,培育一支既熟悉高新技术又精通生产工艺和先进制造技术的熟练技术工人队伍。
五、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探索建设适宜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
继续开展与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合作,通过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科技行政管理与金融风险管理的结合,促进企业利用金融资本加强自主创新。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拓宽撤出渠道,鼓励和引导风险投资公司投向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的实施,逐步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协同机制,培育、推荐一批符合在深圳中小板和即将设立的创业版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在国家高新区试点科技保险,逐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等的保险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推动政策落实。各级财政应保障用于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开发经费增长速度不低于财政科技经费的增长速度;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抓好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所得税政策和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税收奖励政策的落实,引导全社会特别是企业进一步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使全社会科技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六、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完善法律和政策、健全机制和体制、建设创新服务体系,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
做好政策制订和落实。进一步完善《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草案)》,按照省人大一类立法计划的要求,完成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梳理我省现有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和督查。根据国家鼓励自主创新60条配套政策、99个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制订好相关的实施政策。优化省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导向,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首先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重点要编制我省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供方向性指导。鼓励和引导企业大力开发、申请、拥有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和商标专用权,特别是发明专利,全省专利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应用专利制度的能力明显提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加强对违法侵权案件的查处。加大技术要素参与股权和收益分配政策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技术要素与收益分配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鼓励科技人员的创业活动。
积极稳妥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重点发展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交易所等。
加强领导和考核。发挥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作用。各市政府要总体规划“十一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并细化年度、产业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统计制度和评价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