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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县科技工作的基本特点和地位作用
基本特点:基础性,国家和省的科技方针、科技政策的贯彻落实,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最终要依靠市县科技部门来完成。直接性,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农村,贴近企业、贴近市场、贴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综合性,市县科技工作,特别是县的科技工作中,直接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占了相当的比例,需要统筹城乡、区域的科技发展。
地位作用:市县科技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建设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的关键。
科技进步已经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科技差距成为城乡和区域差距的关键,科技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区域竞争力的焦点。
二、“十五”以来,市县科技进步明显加快
财政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2006年与2005年相比,11个市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平均增长21.33%。90个县(市、区)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2005年的3.91%提高到2006年的4.22%。
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到目前为止,企业在科技投入、研发任务执行、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取得的科技成果等方面均占到总数的80~90%。11个市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由2005年的1.18%提高到2006年的1.21%。90个县(市、区)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由2005年的1.21%提高到2006年的1.25%。
科技活动产出规模显著扩大。2006年,县(市、区)共获得专利授权30968件,比上年增长62.7%。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423件,比上年增长28.2%。每万人口中专利授权量由2005年的4.21件提高到2006年的6.8件。获国家、省和市级政府奖励科技成果数达到796项,比上年增加58项。新产品产值达到3582.4亿元,比上年增长55.6%。新产品产值率由2005年的11.23%提高到2006年的14.15%
科技综合实力得到明显增强。36个县(市、区)被评为科技强县(市、区);7个县(市、区)被科技部评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近90%的市、县(市、区)通过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70%的市、40%左右的县(市)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不少市县领导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个人;市、县(市、区)为主承担的省部级科技项目明显增加,争取到的省级科技经费大幅增加。
争取省级科技经费超过500万的县(市、区)
三、市县科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科技投入仍然不足。2006年,有4个市、26个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比上年有所下降。
科技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科技部门职能需要进一步强化,全省还有4个区没有建立独立的科技管理机构。
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各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平均值由2005年的7.81%降到2006年的7.56%,90个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05年的15.85%下降到15.75%。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5%的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占授权专利总数的比例由2005年的5.8%下降到2006年的4.6%。
市、县(市、区)的科技工作发展不平衡。
2006年县(市、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
四、市县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
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强科技宣传与科技普及,发展创新文化,提高创新意识,贯彻落实推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
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年度计划。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造就一支既懂管理又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比较熟悉、具有创新创造能力的企业家队伍;大力培养农村实用科技人才;抓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载体建设;创造适宜人才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抓好创新载体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快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建设;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加大培育力度,鼓励和支持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技术开发和服务能力,发展成为区域科技创新平台的核心。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重点发展和规范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等科技中介机构,做大做强网上技术市场专业市场,加快建设“科技信箱”,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参与全省性的行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
组织实施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围绕《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以节能降耗减排增效为重点,统筹安排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强高新技术产业、传统制造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三大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机电装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等项目,明显提升制造业科技创新能力。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生物技术、农业新品种选育、工程农业技术等项目,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明显提升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建设生态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等重大科技专项,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明显提升资源环境和健康安全等。
五、加快市县科技工作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深化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健全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从实际出发,制定加强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
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建设,逐步建立种子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风险投资引导资金、担保资金等支持创新创业,金融贷款间接融资、上市直接融资等多形式的投融资体系。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发展创业投资的政策,引导风险投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培育、推荐一批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民间资本组建担保机构,完善担保形式,扩大担保覆盖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管理体制。按照“健全机构、加强队伍、转变职能、提高能力”的要求,建立健全科技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省市县集成联动,专家咨询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科技管理新体制。抓好具有前瞻性的区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整合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抓好科技示范引导。抓好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项目和人才引进、科技招商。强化科技培训和科技普及,切实加强基层科技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围绕“浙江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开展,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继续实施欠发达县(市、区)结对帮扶科技促进行动,重点抓好欠发达乡镇结对帮扶、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和“山海协作工程”;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机构与欠发达地区合作,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基地;深化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 |